美國法學院 (JD & LLM) 申請者心得

單季拿下哥大、柏克萊、杜克三張T14 JD offer!來看看這位申請者獨特的法學院申請之路



自包括T14在內的眾多法學院接受GRE作為申請JD的標化考試之後,許多法學院申請者都會心生一個疑問,用GRE申請法學院現實嗎?當然,這個問題具體講可以分為許多小問題,比如什麼樣的人適合用GRE申請?GRE和LSAT相比在申請中有無優勢/劣勢?等等。
 
在2021-2022申請季,就有一位學律的GRE申請者拿到了哥大、UC Berkeley和杜克法學院這三張T14 offer。這位申請者的另一大背景特點是其現在的身份——一名耶魯的MBA在讀生。
 
我們最近對這位申請者進行了一次訪談,那麼接下來就讓我們來聽聽她的法學院申請之路,對用GRE申請法學院的一些想法,以及給未來法學院申請者的一些建議。
 

 

1. 您能和我們說一下從大學到現在為止的經歷嗎? 

我的經歷相對來說比其他直接申請法學院的小夥伴們曲折一些,比較特殊,沒有太多可複製性,但是我願意把經驗分享給大家,大家可以從中獲取一些自己需要的insights。
 
我高中是在國內念的,然後大學是在美國讀的。因為高中的一些實習經歷,我大學一開始是想讀醫學預科,以後想回國當醫生。因此當時申請美國大學的時候,基本是只就醫學預科的單項排名作為標準申請的,最後選擇了加州一所醫學預科以及生物醫藥專業很強勢,但綜合排名不算特別高的大學。
 
但是我到了加州以後,大一時發現自己不是很喜歡只做lab work的生活,因為這種生活/工作模式相對單調,而且無法結識多元化背景的同學拓展自己的興趣。雖然我認為自己做個researcher也不錯,但還是在未來想做更多元的、影響力更大的事情。
 
其次,在美國讀醫學這條路對沒有身份的國際生來說會比較艱難,時間和金錢成本都比較高,而且最後不一定能成功。另外一個原因是加州這所學校的文化氛圍跟我理想中的大學氛圍不太一樣,我希望能去一所節奏相對更快一點的大學,換個環境,能夠認識不同興趣愛好的優秀同學,之後一起學習、共事。
 
簡而言之,我當時就是希望自己能做到轉學並轉專業。經過一年的努力,我轉學到了美國南部的一所大學,專業也從pre-med轉向了數學和經濟雙專業以及商科輔修,聽上去有點“棄醫從商”的意思吧。加之此前有學長姐說我也挺適合金融行業的,比如投行的一些front desk roles之類的。因此,從大二到大四,我做了許多對金融行業的探索,暑假/學期間都做了一些不同方向的實習,國內和美國都有,領域從資產管理到投行IBD、諮詢公司都有,之後更偏向於一級市場投資(venture capital、private equity)。當時的想法是在比較理想的情況下,大學畢業之後可能就想直接在金融行業工作。當時想的是在國內長久地工作和生活(家人和主要朋友圈都在),但是經過調查後我發現國內一些名氣和實力比較強勢的金融機構招收的大學應屆生非常少,所以就想說再讀個Master’s Degree增強競爭力,動機比較簡單,希望回國更好就業一些。另外一個原因是,我就讀的這所美國南部大學,雖然在美國聲譽很好,但在國內的名氣沒那麼響,校友也不多,因此就想再讀個名氣更大點的學校的Master’s Degree。
 
大四時我申請了一些全球頂尖學校的金融和商科Master項目,英國美國都有,也錄取了不少,但是最後耶魯管理學院的MBA Silver Scholar項目向我伸來了橄欖枝,還給了我院長獎學金。這個項目的獨特之處在於它算是耶魯管理學院的一個實驗性項目,會招收全球範圍內的一小撮大學畢業生直接進入MBA項目,和其他的常規MBA項目同學一起就讀,而常規MBA招的往往是有2年-10年工作經驗的在職人士。耶魯這個學位的另一個特別之處在於存在著強制的間隔年,也就是把2年的MBA學位拆分成了“1+N+1”的模式(N為gap years),也就是在完成了第一年MBA學業後需要去工作,無論是常規的全職工作或者是創業都可以,但不能繼續上學。我應該是這個項目自開辦20幾年來第一個把強制工作的間隔年argue成了用來讀法學院JD Program的人,也就是將來會成為一個擁有JD/MBA雙學位的同學。
 

 
2. 看到您在金融領域有很豐富的實習經歷,獲得這些機會的管道來自哪裡? 

我會海投自己的履歷/針對於不同意向公司定點投遞,以及透過學校職業發展辦公室的一些管道(通過特定金融/諮詢機構的宣講會等)。透過這些活動,我會認識一些從業人士,然後和他們network,獲得投遞履歷的機會,最終再轉化為面試機會和Job Offers。在大學期間,我會比較有意識在美國和國內都持續積累人脈。這一點(networking的重要性)在金融行業的一些職位(譬如投行前臺)上都能反映出來。他們每天都非常忙,主要業務裡也會花大量時間和人打交道,這也是金融行業無法避免的。我相信法律行業也是如此,比如1L後的OCI或者其他求職過程中,都是需要networking的,這也是做professional job無法避免的一件事。
 
3. 您申請法學院的動機是什麼?有沒有一個瞬間讓您產生了“要不我就申請法學院吧”這樣的想法? 

我這個人做事相對謹慎,做事情之前想得比較多,不是特別衝動。因此,讀法學院的念頭對我而言並非一瞬間產生。我不是一個喜歡被學校或其他機構定義的人,在一個學校裡我會儘量利用學校資源,但不會因為學校的特質或者局限性影響到自己未來的可能性。在錄取了耶魯的MBA Silver Scholars項目後,我當時就萌生過一個idea,就是我要自己創造一個JD/MBA,這是我當時的goal,我覺得可以一試,而且未必會失敗(笑)。
 
至於JD/MBA這個想法的源頭可能要追溯到我大二的時候,當時我在幾所很好的學校搜索Master項目相關資訊時就看到了他們網站上列出的JD/MBA項目,當時我就覺得這個(雙)學位很酷,感覺法律和商業都懂,很無敵。現在想來覺得當時的那種感覺可能就是心裡埋下的種子吧。後來,當耶魯大學給了我一個大學直升MBA的機會後,我就想那我為什麼不能變成一個JD/MBA雙學位,畢竟中間恰好還有gap years的要求。因此拿到MBA offer的第二天我就聯繫了Eri,就開始準備法學院的申請了。
 
如果要問我為什麼是JD/MBA,而不是MBA only,我相信如果從長遠看,想做真正有影響力, 改善人們生活的事情,不僅僅要具備洞悉商業邏輯的能力,法律與公共政策的知識基礎也是必不可少的。這也是我申請文書的fundamental logic,也就是說我未來想完成的personal mission,不僅需要MBA,也需要JD。
 
此外,我在大學對金融行業的探索中,也逐漸理解了金融行業的局限性:雖然商業發展離不開金融,但金融絕不是萬能的,如果沒有法律和公共政策制衡其發展,它是很有可能釀成範圍很廣的惡果的。此外,我想涉足可持續發展行業,主要會和climate change相關,這在全球範圍內都是一個較新興的市場,在我國亦是一個起步的狀態,大家可能聽說過綠色行動、碳中和、碳金融和碳交易市場等概念,也就是一個把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和傳統金融/商業結合的這樣一個sector。如果要在這個行業裡做一些有影響力的事情,我需要知道這個行業的市場機制是如何建立的,這方面的法律是怎樣制定和建構的,我需要變得更像一個“開拓者”,而不僅僅是作為一個成熟機器裡的一份子,參與其中就可以了。
 
4. 雖然現在T14法學院都接受了GRE,但整體來說LSAT還是主流,請問您是怎麼想到用GRE去申請的?是因為之前申請MBA之後已經有了GRE的分數嗎? 

可以這麼說,主要是我準備LSAT的時間非常緊張,來不及做充分的準備(主要是人不聰慧,短時間考不出來。。)。我之前有的GRE分數也是中規中矩,就是個普通高分,不算特別impressive可以stand out的高分。因為當時是奔著申請Master’s Degree去考的GRE,沒有“分數越高越好”這個硬性要求,所以對自己成績的要求沒有特別高:有個不成文的說法是只要考到330以上就好,這樣的分數無論什麼碩士都能申請了(笑)。其實當時只用GRE申請我也是很猶豫,Eri也是建議,如果我複習得比較好,那還是應該再去考一次LSAT,我當時也贊同這一想法。因此我從去年6月初,加上7月和8月,大約兩個月多點的時間來複習LSAT,但最後考試的時候還是沒發揮好,太緊張了,最後出來的分數轉換出來還不如GRE的分數高,就把那次成績cancel掉了,後面就沒有用LSAT申請法學院。再加上後來我自己的個人時間也不夠了,因為耶魯MBA項目平時非常忙,考慮到MBA的課業和校園活動也需要時間精力去好好應對,因此我在LSAT出分那天,跟大家討論之後,就非常果斷地和Eri說就用GRE申請,即便這是一條風險相對高很多的路。
 

 
5. 您覺得自己在申請時的優勢、劣勢分別是什麼? 

先說劣勢吧。第一個劣勢就是GRE申請者+國際生身份,先不說分數高低,用GRE申請本身就是劣勢。申請法學院的正統路徑還是考LSAT,這一點是我特別想強調的。不是說T14法學院全部開放用GRE申請了,你就可以開心地去準備GRE了。GRE不是捷徑:只有很少數的特例情況下,用GRE才不會起到反作用。即使我本人是用GRE申的,但我還是要說謹慎用GRE,因為不是所有人都有我之前的經歷。其次,我的GRE分數也不算突出,特別是法學院比較看重的閱讀和寫作部分,相對來說考得比較普通。第二個主要劣勢就是作為KJD申請者,沒有工作經驗。最後一點,可能就是針對某些學校的要求來說,我還是不夠學術,經歷方面可能偏重實習/實踐多一點,沒有太多純學術方面的東西。不過這點可能只是對耶魯、芝加哥、Stanford這少數幾所非常注重申請者學術素養的法學院來說,我的泛法律學術資歷不夠,不太符合他們的要求(因為每所法學院要求不同,最後一點對於其他同學算不算劣勢另說)。
 
優勢的話我覺得也不少吧(笑)。首先,我的背景實在是非常少見,即便不說大學時候的轉學經歷,大學畢業後進了耶魯MBA Silver Scholars項目後拿著這樣一種“奇怪”的身份去申請法學院也很獨特。耶魯的這個項目對我的綜合能力是有背書的,這個實驗性質的項目本身對於國際生來說也相當competitive,因此作為法學院申請的起點也比較高一點(雖然比不上全職工作後讀JD)。第二就是我的大學GPA比較高,即使以耶魯法學院的標準,我也在75 percentile這個區間,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我GRE分數的劣勢。另外,LSAT這兩年經歷了一個Flex期,不少申請者的LSAT都非常高,因此我推測在Flex成績仍有效的未來幾年,GPA高(且LSAT不差)的申請者可能會有一些微弱的優勢。因為大家LSAT普遍都高的話,法學院可能會轉而更略微注重申請者的GPA一點。
 
第三點的話,就是我有相比於其他申請者而言更多的實習經歷,雖然法律方面的經歷一個沒有,但是有很多金融/公益機構的(笑)。第四點的話,就是我本身的一些特點,算不算優勢見仁見智吧,就是在美國我可能符合所謂的少數群體身份,可能在申請中會有一些微弱優勢。我的Diversity Statement部分有體現我比較明顯的個人特質,可能招生官會覺得我是個比較“interesting”的人。最後的話是一個很罕見,需要很多很多努力才能得到的加分項:我是在耶魯MBA的第一學期作為旁聽生上了一門耶魯法學院的課,然後花了很大的精力在這門課的學習以及與這位教授的network上,換來的是這位耶魯的環境法榮譽教授給我寫了封很強的推薦信,我認為這在我的申請過程中是起到了比較大的作用的,因為我的PS主要的傾向是未來學習環境法+商法。
 
6. 您目前錄取了哥大法學院、Berkeley Law和杜克法學院這三所的JD,有想好去哪一所嗎? 

我目前想去的是Berkeley Law。大多數人可能會問,為什麼不去哥大法學院呢?排名又高,又在紐約,然後去BigLaw機會很大,在美國求職很容易之類的。我是這樣想的,如果是大學畢業直接申到Columbia Law,目標是做曼哈頓人上人(笑),而沒有其他一些工作/MBA經歷,我是非常建議這類同學去哥大的,因為Columbia Law讀出來對於在東海岸找一家大律所拿高薪來說是很適合的,這個選擇對他們非常make sense。但對我來說,因為我不是單純的JD學生,而是JD-MBA學生,因此我希望法學院的經歷能和我MBA的經歷互為補充。如果念了耶魯MBA再念哥大法學院,我認為相對來說重合的東西太多了。哥大法學院有點像法學院裡面的商學院,商法非常強勢,力壓其他的法律方向。我之前碰到了一位哥大法學院的1L,他表示哥大還是以商法為主,如果想學習環境法可能不是很合適。
 
反過來講,Berkeley Law給了我很多驚喜,因為當時我覺得自己有非常大的可能性申不上Berkeley,因為它其實在T-14裡面屬於最不喜歡GRE申請者的學校: 首先Berkeley對GRE開放得很晚,其次是只用GRE申請Berkeley是有條件的,需要符合這所法學院規定的幾種條件中的一種,填寫額外的form,才有資格用GRE申請。對於Berkeley Law,我喜歡的點是這所學校很看重申請者本身的氣質是否符合學校的文化或理念相吻合,而不僅僅是硬性指標(LSAT和GPA),同時它也是一個很多元、很開放的社區,同學和教授都非常優秀而且友好。不過這倒不是我選擇它的決定性因素。因為我之後的行業方向會涉及到環境法,科技法,以及商法,而Berkeley的法律專項排名:環境法是全美第一,甚至商法今年排名也跟哥大和哈佛法學院並列第一。雖然美國法學院JD項目主要參考的排名還是綜合排名為主,但是Berkeley的這幾個強勢的法律專項會保證學校這幾個方面有非常有含金量的學術和就業資源。我選擇Berkeley Law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它在西海岸的就業非常好,class size比Stanford Law大一些,因此校友圈子也大一些,有利於找好的工作(笑)。Berkeley Law所在的矽谷地區的創新氛圍是我比較看重的,無論是那裡不斷更新的商業模式、技術和理念等都是值得我作為一個JD/MBA學生去探索和學習的。
 
杜克法學院的話當然也是一所很好的法學院,被很多我的法律界朋友高度讚揚過(包括我自己)。我也很建議被錄取的同學去,就業和校園氛圍都好。只是對我個人而言,Berkeley Law在現階段更適合我一些。
 

 
7. 對於今年的JD申請者,您有什麼建議嗎? 

如果不是在讀的Master或者理工科背景,我建議最好還是用LSAT去申請法學院。用GRE的話,即使是考到338+的超高分申請者,相對於轉換後同等分數的LSAT申請者還是會有一些劣勢的。就我所知,有這兩年用GRE申請的同學,也是不錯的教育+實習背景,但他們的申請結果似乎並不是非常理想。所以GRE這個東西不是說學校說接受了你就可以放心大膽用。你必須在評估了自己的綜合情況之後再做決定。而且總的來說,專門對口美國法學院的LSAT還是具有更高優先順序的。
 
我還有一點建議,就是要真的想清楚自己為什麼要申請法學院。文書中可以提到對法律的濃厚興趣,但還是要以自己以往的經歷為主,不要讓人感覺是為了念法律而念法律(為了去Big Law掙大錢而讀法律。。),而是要表明讀法學院對自己來說是一個順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這種思考和敘述的方式我認為是比較好的。法學院想要從你的申請材料中看到你的個人特質和強有力的申請法學院的原因。
 
此外,你還需要表現出一定的學術水準,這點需要由你的GPA、LSAT、做的學術研究來體現。同時,你的申請材料也要表現你的專業素養或者說職業素養,包括你的實習、公益活動、leadership等,學校會看你是不是足夠mature和professional,能夠勝任法學院的學習和之後做律師的高強度工作。最後一點是要有充足的耐心,不要擔心法學院比較晚出結果,要保持好心態,要相信法學院實在是忙不過來才不出結果的(笑)。如果有Waitlist就寫LOCI,如果沒有就耐心等待,一步一步來,就這麼回事。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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