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學院 LLM & JD制度, LSAT考試, 與LLM/JD申請

該考的還是要考!取消LSAT為JD申請必要條件的提案遭到否決



去年上半年,ABA法律教育與律師資格准入委員會下屬的戰略審查委員會建議取消對法學院入學考試的要求,從而使得法學院可以自主決定是否讓申請者提交考試成績。這一建議引發了法律教育界以及公眾的廣泛討論,公眾對ABA是否應給予法學院自由使用標準化考試(主要是LSAT)的選擇權存在著不小的分歧。
 
在去年11月的投票中,ABA法律教育與律師資格准入委員會投票通過了取消對法學院在錄取學生時使用LSAT或其他標準化考試的要求的提案,這一規定的改變最早將在2025-2026申請季開始生效。
 

 
不過在本週一進行的ABA年中會議上,在討論了一個多小時之後,ABA的政策制定機構——House of Delegates否決了這項對其認證標準的修改提案。這也是此類提案在6年的時間內第二次遭到否決。
 
這項有爭議的提案在法律界和ABA內部都引發了分歧,其中法學生多樣性為主要的爭論點。
 
反對者警告說,取消LSAT的要求將會使得招生委員會更多地仰賴一些主觀的因素,比如申請者本科院校的聲望等,他們認為這對少數族裔申請者是不利的。
 
那些希望取消LSAT要求的人認為,LSAT對潛在的少數族裔法學生來說是一種障礙,因為他們的平均分要低於白人考生,而且法學院在錄取過程中非常看重LSAT分數。一項2019年的調查發現,黑人LSAT考生的平均分為142,而白人和亞裔考生的平均分為153。
 

 
提供LSAT考試的機構LSAC此前遊說反對取消考試要求,認為考試有助於未來的律師在攻讀並不便宜的JD學位之前評估他們在法學院中獲得成功的能力。LSAC年營收中的大部分都來自LSAT考試和法學院申請相關的費用。
 
LSAT主席Kellye Testy在週一的一則聲明中說:“(ABA House of Delegates的)投票將確保我們有更多的時間來研究可選考試政策(test-optional policies)對學生以及多樣性的實際影響。”
 
ETS(提供GRE考試的機構)全球高等教育副主席Alberto Acereda說:「我們對今天ABA的House of Delegates投票反對標準501和503的修訂的結果感到高興。有了這個結果,我們期待著繼續支持法學院在招募、保留以及教育未來的法學生方面做出的努力。」
 

 
ABA法律教育與律師資格准入委員會自2017年開始就一直在推動取消LSAT要求。去年11月,該委員會以15票贊成、1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取消對法學院在錄取學生時使用LSAT或其他標準化考試的要求的提案,並指出其他專業學校(商學院、醫學院)的認證機構都沒有要求進行入學考試。在這之後,就只剩ABA的House of Delegates需要對該提案進行批准了。
 
一項類似的提案曾在2018年提出過,但在提交給House of Delegates前遭到否決,因此這次得到了House of Delegates的審議也算是離目標又前進了一步。
 
雖然目前來看結果仍是被否決,但這並不意味著這項改革的失敗。根據ABA的規定,House of Delegates可以再一次拒絕對認證標準的修改提案,但在那之後,ABA法律教育與律師資格准入委員會可以不經過House of Delegates的批准而推動這些改變的實施。也就是說,最終的決定權仍然在法律教育與律師資格准入委員會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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